| 06 maja, 2021

2021年5月1日起生效的新法规

自2021年5月1日起,《金融刑法》引入了新的条款,旨在加速和部分简化具有金融犯罪性质的案件。 基于以下新法规,诉讼程序能够在处罚通知的基础上以更快的速度推进,而不需要涉及任何刑事性质的实体。 参照上述内容,文章中所描述的解决方案旨在通过简化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流程,为企业提供平等的市场机会,并相应地使他们更难在所谓的灰色地带经营。



消费税计划是对诚信企业的支持

消费税计划中最重要的条款包括以下内容:

- 扩大拒绝发放和撤销消费税许可证的理由,以及扩大拒绝烟草销售中间商进入登记册(以及从登记册中删除)的理由,以避免被授权管理这些实体活动的人充当稻草人的情况,换而言之,就是没有义务报税的个人。

- 更新关于“约束性消费税信息/Binding Excise Information (BEI)”机构的信息,主要负责加强对发布的BEI决定的内容监督,在应用BEI时进行充分控制(例如,对一个实体实施BEI约束时,该实体的BEI有效期为发布之日起5年,并可根据BEI持有实体的要求延长这一期限),确定有资格申请BEI的实体。

- 限制由煤炭产品销售商提供的最终煤炭购买者(有权获得煤炭补贴的实体)的个人信息目录,以及由最终煤炭购买者通过声明提供的用于消费税豁免的煤炭产品。这一过程有效地取消了对所涉及人员隐私和数据的过度侵犯(只需要煤炭产品购买者提供PESEL号,取消了其出示身份证号码的要求)。

- 取消对用总功率不超过1兆瓦的发电机发电的自然人(个人)的记录要求。

- 为了更有力地保障国家预算,自2021年5月1日起对《金融刑法》进行了修订,涉及提高以监禁形式进行制裁的上限,将迄今尚不构成金融犯罪的行为(即违反《消费税法案》规定的方式进行消费税货物交易)纳入刑事处罚范围,以及提高对金融犯罪涉案人员的处罚通知程序中的罚款上限。

更多信息请参见财政部发布的公告。



新型产品和电子烟液的合法化。

法规的最新变化包括所有拟出售的新型产品和电子烟液。这些产品必须带有税收或合法化的消费税标识。

更多信息请参见财政部发布的公告。


确认消费税商品名单

从2021年5月1日起,海关署负责人将有责任确认商品是否需用合法化的消费税标识。到目前为止,上述消费税标识相关程序是由税务局负责。因此,新法规将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与确认消费税商品名单有关的大多数问题,从而促进企业的经营。



《金融刑法》的修正

由于新法规的生效,从2021年5月1日起,更多的税务违法行为可以在处罚通知的基础上解决。在罪犯面临的罚款超过刑事处罚所能获得的最高罚款的情况下,简化该程序将避免向法院提供起诉书。 这意味着案件的执行将有可能以税务罪犯和相关国家机关一次性接触的形式实现。 《金融刑法》修正的另一方面是,罪犯可能不接受处罚通知,因此他的案件将被提交给法院。 罪犯接受并承认金融犯罪是实施处罚通知(罚款)的前提条件。 参照上述内容,对《金融刑法》(FPC)第48条第2款的修订将提高对金融犯罪行为处罚通知的罚款上限。 因此,从2021年5月1日起,规定最低罚款额为280兹罗提的条例开始生效,而最高罚款额被定为14000兹罗提,相当于最低工资的5倍。 罚款额的上限可能主要适用于跨欧盟的非法消费税商品的走私贩运或现金走私,当他们违反既定的法律,没有报告金额超过相当于1万欧元的跨境运输。 同样需要注意的是,罚款的上限不会影响税务轻罪,如迟交个人所得税申报。 


更多信息请参见财政部发布的公告。

来源 





O autorze

Adela Och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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